台灣國際網路學會第二次籌備委員會會議記錄
台灣國際網路學會第二次籌備委 員會
會議記錄
(一)時間: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下午18:30~19:30
(二)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
(三)出席人員:出席籌備委員姓名:劉炯朗、白晉源、李鴻璋、陳俊賢、李世淵、葉耀明、施朝正
缺席籌備委員姓名:賴飛羆、顧敬恆
(四)主席: 劉炯朗
(五)主席致詞:(略)。
(六)介紹來賓:(略)。
(七)報告事項:
(八)討論提案:
※提案一:
案由: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明:審定會員(會員代表)資格,以確定成立大會出席人數;並設計印製會員出席證與委託出席證(會員出席證與委託出席證應區分顏色印製,以利辨識及核發選舉票。)
決議:確認100位會員資格並請執行秘書於召開成立大會前設計會員出席證及委託出席證。
※提案二:
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訂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案。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左:
(一)大會議程。
(二)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附報告書)。
(三)章程草案。
(四)年度工作計畫。
(五)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六)會員名冊。
(七)其他:視需要列入,如發起人名單、籌備委員名單、籌備會工作人員名單、成立大會工作人員分工表、成立大會議事規則等。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案由:擬定97年度工作計畫與97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說明:擬定後提成立大會審議。(七月至十二月成立之團體,應增訂次一年度工作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表。)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案由:決定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格式及相關作業案。
說明:
一、「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八條所規定選舉票格式有下列三種,請擇一採用: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票,由選舉人圈選之。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之。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之。(參考名單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會員登記參選名額不足時,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二、選舉票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選舉日期(年月日)等,並請加蓋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始生效力,各類選舉票請區分顏色印製,以便識別。
三、成立大會時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格式如何依規定擇定採用?下列事項如何分工辦理?
(一)會員如何憑證領取理事、監事選舉票?
(二)選舉票圈選處宜設於何處?
(三)投票箱如何製作?宜設置於何處?
(四)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之開票海報應如何繪製較能便於開票?(開票統計用紙之欄位宜包含候選人編號、候選人姓名、得票數劃計、得票數統計、得票數順位、選舉結果、備註,並請於適處標明總票數、有效票數、無效票數等相關資料。)
(五)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舉時,分別由誰負責發票、計票、唱票及監票等作業(至少宜有兩組人員,以節省開票時間)?
決議:採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之。(參考名單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會員登記參選名額不足時,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之方式選舉。
※提案五:
案由:決定成立大會工作分工案。
說明:成立大會工作分工得設總務組、議事組、選務組、報到組、接待組、秩序組、新聞組等各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決議:總務組-游孟容,議事組-李世淵,選務組-白晉源,接待組-李鴻璋,報到組-施朝正,新聞組-李世淵。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97 年度工作計畫 參考格式 :
(團體名稱)○○年度工作計畫 (自97年○月○日至9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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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工 作 說 明 |
辦 理 進 度 |
主 辦 單 位 |
協 辦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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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會務 一、會議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四)其他 二、會籍管理 三、工作人員服務及管理 四、財務 五、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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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業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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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 會計: 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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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度工作計畫 參考格式 :
(團體名稱)○○年度工作計畫 (自97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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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工 作 說 明 |
辦 理 進 度 |
主 辦 單 位 |
協 辦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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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會務 一、會議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四)其他 二、會籍管理 三、工作人員服務及管理 四、財務 五、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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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業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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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 會計: 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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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參考格式 :
(團體名稱)○○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自97年○月○日至9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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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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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
項 |
目 |
名 稱 |
預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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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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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經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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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請保持平衡或有結餘,不得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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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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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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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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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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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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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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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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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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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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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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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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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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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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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與業務費支出不得少於總支出的百分之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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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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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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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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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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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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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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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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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撥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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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20條規定按收入總額20%以下提列準備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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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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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餘 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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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 會 計: 製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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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參考格式 :
(團體名稱)○○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自97年○月○日至9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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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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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
項 |
目 |
名 稱 |
預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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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經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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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請保持平衡或有結餘,不得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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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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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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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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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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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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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與業務費支出不得少於總支出的百分之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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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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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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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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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撥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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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20條規定按收入總額20%以下提列準備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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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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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餘 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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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 會 計: 製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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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表(格式):
○○○(團體名稱)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表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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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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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名 稱 |
金 額 |
科 目 名 稱 |
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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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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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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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 會 計: 製 表:
【其他有關選舉相關注意事項】
壹、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無效:
一、選舉票未蓋用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
二、圈寫(含塗改)之被選舉人總計超出規定應選出名額或連記額數者。
三、選舉票夾寫其他文字或符號者。但被選舉人如有二人以上同姓名,由選舉人在其姓名下註明區別者,不在此限。
四、所圈寫之被選舉人姓名與會員名冊不符者。
五、所圈地位不能辨別為何人者。
六、圈寫後經塗改者。
七、書寫字跡模糊,致不能辨識者。
八、用鉛筆圈寫者。但採電腦計票作業者,不在此限。
九、在選舉或罷免票上附任何物件,顯有暗號作用者。
十、在選舉或罷免票污染致不能辨別者。
十一、簽名、蓋章或捺指模者。
十二、將選舉或罷免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十三、不加圈寫,完全空白者。
前項第四款至第七款如屬部分性質者,當場由會議主席會同全體監票員認定該部分為無效。認定有爭議時,由會議主席與全體監票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該選舉票應為有效。
貳、團體之選舉,如在同一選舉票上,對同一被選舉人圈寫二次以上者,以一票計算。
參、團體會員如一人同時具有兩個以上之會員資格者,應具有二個以上之選舉權或罷免權,但被選舉權仍以一個為限。
肆、團體之選舉,當選及候補當選名次按應選出名額,以得票多寡為序。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如當選人未在場或雖在場經唱名三次仍不抽籤者,由會議主席或主持人代為抽定。當選人得當場或於就任前以書面聲明放棄當選。
伍、團體之會員,如一人同時當選為理事與監事或候補理事與監事時,由當選人當場擇一擔任,如當選人未在場或在場而未能擇定者,以得票較多之職位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如一人同時為正式當選及候補當選時,以正式當選者為準。